网小艺访谈|网络剧与电视剧:双向奔赴,美美与共

来源:人气:988更新:2022-09-15 09:14:52




网络剧从管理到质量,都在向电视剧靠拢,包括评奖标准也在趋于统一。从日常经验来看,现在的年轻观众其实没有什么网络剧和电视剧的意识,叫什么不重要,好看就行了,网络剧和电视剧在这个意义上的界限在不断缩小。


另一方面,网络剧和电视剧的审美和艺术特征正在融合,形成了新的美学风格。网络剧的美学最主要的是爽感制造,这是网络文艺与生俱来的,而传统影视剧最大的美学特征就是现实主义表达,这两个正在融合。



网络剧发行许可制度是这么多年来规范化管理的一个最终成果,这个措施的实施,从发布那天开始得到了观众、生产部门和平台的一致拥护与认可。大家都希望对网络剧有更加规范、更加正规、更加符合主流价值的管理方式,让它有更好的发展,这是我们社会大众对文化关注的心态更加成熟的表现。


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在努力做的,就是网络剧跟电视剧一直要实现内容同标、管理同规。那么,在2022年这个许可制度的实施已经完成了在制度建设上的重要的一个步骤,这是它的标志性之一。


网络剧和电视剧确实是极其相通的,都是文艺的门类,戏剧化的形式,影视化的表达,但是毕竟有不同。当前我们完成了“同”这一步,内容同标,管理同规我们完成了,在完成这个层面的“同”之后我们一定不能忽略它的“异”,这个“异”就是电视剧和网络剧怎么区别。


这个不同点如果我们看不到,会丢掉很多创新性的东西,也会失掉一部分青年观众。况且网络剧相比于电视剧有三个特点,这三个特点跟它的互联网原生属性是一致的,也就是互联网文化属性、技术属性、用户属性,这些决定了网络剧发展不同于电视剧。



第一是互联网的文化属性,表现在题材多元、手法多样、风格多彩,这是我们互联网文化的基本特性。网络剧诞生于互联网,它天生就具备这种胎记,就具有这样的属性。它在这样的属性的基础上蓬勃发展、健康发展,才既有优势,又不会另类孤独。我们现在网络剧在题材的多元、手法的多样和风格的多彩上还有巨大的空间,这个空间有时候是电视台不具备的,网络应该给文艺创作提供这个空间。


所以网络剧要符合网络的第一个属性,多姿多彩也是文化的特性,不能单一,否则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更大的束缚。


比如《开端》,它本来按照原有的题材类型,讲述一个人受到不公正待遇,用一个极端事件来报复社会,要炸毁公共汽车的故事。这在新闻报道上都算是负面,文艺创作上如果在这个范围内开掘,肯定不行的,连备案都不能通过。但是《开端》对这个题材做了全新的一种手法上的表达和内涵上的改造,将它的题材改变成为了青年人成长、见义勇为的题材。同时,它通过公共汽车上几个被怀疑对象的现实生活,关注社会小人物心理的纯朴善良,成为了一个美好的故事。



因此我觉得互联网这种特性是可以改变一个题材性质的。更重要的,它用了电视剧一个不敢用的方法就是时间循环。虽然在国外不新鲜,但是国内第一次。我跟它的创作人员谈的时候,他们也讲这只是一场试探,电视剧还不能试探,因为肯定不行,在网络上试探,一炮打响。网络平台给创新提供了无限机遇和无限可能。它的手法创新符合年轻人求新求异,它对社会问题的关注角度,把一个锐度极高的很敏感的题材变成了一个温暖的向上的有主流价值的,而且跟年轻人又特别贴近的一个题材,这都是网络之功,是网络剧发展过程中探索出的方向和角度。



补充一下,我觉得《开端》这部作品以后我们回过头来看,会是一个界标性的作品。它在美学融合上表现很充分,一方面在结构上,这个剧用了“无限流”的结构。“无限流”来自于网络,但内在精神气质上是现实主义。《开端》反映了社会问题,反映人的焦虑心态,反映了社会情绪,它非常准确地集中了当下的痛苦点。回过头来看,反映这些问题的题材如果让《开端》两个青年演员作为普通电视剧驾驭它,没有“无限流”的结构,不见得有这么好看,也不见得能够把这个题材把控得如此恰当,让人觉得既恰当又说出了我们的心里话。可以说,这部剧把现实主义的内涵重新做了一种包装和表达,用特别有网感的艺术形式讲述了一个特别有现实主义感的故事。


这样的形式是网络剧标志性的艺术风格,它用互联网文化所形成的文化生产机制,去强化了我们传统的现实主义精神的视觉表达,使现实主义的作品可看性更强,关键是在年轻观众中觉得它的可看性更强,从而使现实主义的精神在代际获得了一种接受延续。同时用现实主义精神充实了爽感的内涵,使爽感的消费不那么苍白和空洞。



第二,互联网的用户属性。互联网有一个特征是为用户服务,这个用户是鲜明的,首先它对自己的内容产品要锁定用户,不锁定用户,用户不买了不看了,互联网就没有经济支撑了。所以用户思维决定它的作品一定是精准地为用户服务,而它的用户是年轻化的。


年轻化这是很泛的概念,青年人的特性,青年人的审美,青年人的知识结构,这些东西如果在网络剧当中不给予独特关注,甚至作为边缘另类把它磨掉的话,是不符合网络的发展规律的。当然,在锁定用户、满足用户的同时还要有引导力,这两面是要同时并举的,不是用一个替代一个。


因此,还要加强作品引导力。引导力对用户的审美有提升,同时也让作品有更广泛的社会辐射力和影响力。引导力提升之后,用户还会扩大,又是相互促进的,所以我们一定要保持网络剧服务于用户需求和提升引导力,二者同时发展。



例如《梦华录》,虽然有些声音对它的内容评判有点不大好,但是我看重的一点是它回到我们的传统文化,是元杂剧的原型,依然向传统文化来获取资源和素材。同时它的制作精美度很符合年轻观众的娱乐心理需求,就是很好的体现。


第三,互联网的技术属性。它不是像电视台那样是单向的,它是可以互动的,观众可以随时看着发弹幕,好了赞扬,不好可以吐槽。技术是互通互融互联,共情共性共融的。网络剧如果没有这个特性,没有给观众在观赏过程当中提供想象空间、表达空间,给他提供情感宣泄需求、获取需求的话,那也扼杀了网络剧的特性。



坦率地说,现在我们网络平台的播出影响力已经大于电视台了,这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无论是数量、质量,还是关注度,特别对青年观众的影响力都超过了电视台。以前,31家卫视都播剧的时候,网络只能跟在后面播二轮,那时候是先台后网。现在,省级卫视能买起新剧的就那么几家,每天晚上最多给观众提供3部新剧,加上央视,也就是5部左右,而且有些还是网台联播的,所以现在的影响力和关注度已经转移到网络了。


所以我心里有点忧伤,就是电视剧怎么办?电视台现在买剧买不起了,不得不强烈地依靠网络。所有的有品质有规模的大剧,如果没有一家网络参与播出,只是电视台独家是不可能的了,因为收不回成本。


电视剧繁荣的时候,曾拉过网络剧一把。现在网络剧也要帮一帮电视剧,要更深层次的考虑在生产上创作上更强的融合,让电视台和互联网双方发挥各自优势,把中国的电视剧网络剧的生产质量再提升一个台阶。目前完全有这种基础,也是最好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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